2023年12月2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拐卖儿童案公开宣判,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被告人呼富吉限制减刑;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唐立霞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令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人民币50余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1998年间,被告人呼富吉和唐立霞以出卖为目的,拐卖李某慧、郭某振、杨某豪、李某豪四名儿童。2001年,被告人呼富吉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杨某羽。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以出卖为目的,共同实施拐卖儿童行为,拐卖儿童四人;呼富吉伙同他人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一人,二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法院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呼富吉在2021年落网之前,多次因为其他罪行被警方抓获,但每次归案之后,他都没有如实供述自己拐卖郭新振等人的犯罪行为。在7月7日的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呼富吉、唐立霞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又该如何定罪量刑等法庭焦点问题,展开了充分的法庭辩论。
被告人呼富吉否认自己参与拐卖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呼富吉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
公诉人 张慧:起诉书指控的这五件事,就是五次拐卖儿童,在呼富吉你个人身上,你承认吗?承认几次? 就是你参与了几次?
呼富吉:我没参与。
公诉人 张慧:这五个犯罪事实你都没有参与?回答是和不是就行。
呼富吉:是。
公诉人 张慧:都没有参与?
呼富吉:我没参与。
公诉人 张慧:都和你无关?
呼富吉:无关。
被告人唐立霞则表示,自己之所以实施拐卖犯罪,是受呼富吉的威胁和指使。
公诉人 张慧:这些事儿都是你们两个人共同参与实施的吗?
唐立霞:对。
公诉人 张慧:如果没有他你会实施这些犯罪吗?
唐立霞:不会。
公诉人 张慧:认识他之前你懂这些吗?
唐立霞:不懂。
对于呼富吉否认自己参与拐卖的说法,检察机关向法庭出示了一组买家的辨认笔录。
公诉人 张慧:第一个买家郭某当时能够辨认出来给自己送孩子,来卖给自己15000块钱孩子的人是六号照片的呼富吉和七号照片的唐立霞。接下来是程某第二次送孩子的时候的证人证言,当时辨认出来给自己送男孩养的是八号照片呼富吉,九号照片唐立霞,并且对辨认结果非常肯定。接下来是常某辨认,卖给自己孩子的是四号照片呼复吉,这个时候唐立霞是不在场的。所以说呢,呼富吉卖孩子是常态。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呼富吉一再否认自己曾参与拐卖,称自己只是负责帮助唐立霞和买家之间搭建联系。
被告人 呼富吉:指控的这些我没有参与。首先来说,拐,我没参与,卖,我说句不好听的,程某是通过我和唐立霞认识的。
而针对呼富吉的这一说法,唐立霞表示了否认。
公诉人 张慧:当时唐立霞提到了呼富吉怂恿她去抱孩子,说是给亲戚,以便找人家干个工程,虽然反驳,但是为了过好日子,还是就开始办这些事了。因为剁手指头呢,是因为我不再去了,他就威胁我。另外他这个抱孩子的意思我是理解的,就是偷小孩。我的身份证在他那扣着,他比我大十几岁,我没办法,无知不懂法,就做了。偷完了他在家,他当(卖主),我在家看。认识他一开始对我挺好,后来越来越不好了,一个是错抱滨州女孩骂我,聊城男孩嫌大不好出手,说我干不成事儿,每次我都不情愿,他都逼我。滨州之后就威胁我,吓唬我,如果不出去干就送我进监狱。最后的时候,我坚决不出去的时候,他就拿刀恐吓并剁手指头。认识他之前,我没有实施过偷小孩的行为。我看到《宝贝回家》这样的电视节目的时候,也怕事情败露。说到底呢还是自己自私,希望从宽处理,以后出去挣钱赔偿被害人。
唐立霞供述,她认为自己还受到了呼富吉的欺骗。
唐立霞:用各种谎言骗我。抱个小孩儿给人家,就是想给我好的生活,以后也对我负责的。
庭审中出具了呼富吉和唐立霞在聊城拐走郭新振时用到的袖珍地图、玩具汽车等证据,但双方都表示这些是对方的,自己并不清楚。
公诉人:两名被告人均参与实施了拐卖
检察机关认为,根据唐立霞此前的供述及其他证人的证言证词,均能证明,呼富吉、唐立霞二人均参与实施了拐卖犯罪行为。
公诉人 张慧:从1997年9月到1998年的2月14日,二被告人快速转手郭新振,这个过程几乎没有时间间隔,卖出两次,送出一次,出卖的目的和实行行为证据也确凿。前期和郭某相识的是呼富吉,不是唐立霞,和程某相识的也不是唐立霞,卖出给常某的,他找的是呼富吉,也不是唐立霞,以上的种种均不能由呼富吉用帮助唐立霞来进行辩解,而是实实在在地实施了出卖的行为。犯罪主体两个人今天的情况在庭审中已经客观地、明确地、完全地展示了自己是有辨认和控制行为的,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所以说,二人应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
一审庭审中,虽然被告人呼富吉否认自己的犯罪行为,并且与另一被告人唐立霞所说内容也有着较大出入,但是检察机关也出示了多项证据,证明两人共同实施了拐卖儿童犯罪。除此之外,庭审的另一焦点就是该如何对两名被告人量刑,检察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犯罪性质恶劣,应依法从重处罚。
检察机关认为,两名被告人在实施拐卖犯罪过程中,对被拐儿童及其原生家庭均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在拐卖过程中,甚至存在给孩子喂迷药,殴打虐待等情形,性质十分恶劣,应依法从重处罚。
公诉人 张慧:二人的犯罪行为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一是预谋实施犯罪,主观恶性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二十五、四十六、四十八、五十七、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五、六十七、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建议判处被告人唐立霞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建议判处被告人呼富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综上,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认定有罪,请法院依法判决。
辩护人:呼富吉对检察机关多项指控有异议
对此,被告人呼富吉辩护人认为,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呼富吉对于公诉机关提出的多项指控均存在异议,合议庭应对这些异议依法审查。
呼富吉辩护人:呼富吉认为其主观上没有拐卖儿童的故意,不存在指使唐立霞的行为,也不具有通过出卖儿童而获利的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拐卖儿童的行为。对于其这个个人意见,请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及查明的事实,认定呼富吉的行为是否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唐立霞辩护人表示,被告人唐立霞在本案中具有多项符合从轻处罚的情节。
唐立霞辩护人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唐立霞虽构成犯罪,依法应予以惩戒,但其具有坦白情节、悔罪、认罪、认罚的情节,在此前提下,请求贵院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建议法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酌情减轻对被告人唐立霞的刑事处罚。
公诉人:两名被告人主观恶性大
检察机关认为,二人的犯罪行为性质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预谋实施犯罪,主观恶性大。以出卖为目的,编造理由接近被害人,在对方放松警惕后,获取信任,伺机将被害人拐走。为逃避侦查,犯罪地分布于不同省份,足见二人社会危险性与主观恶性之大。1999年唐丽霞归案后不供述,呼富吉之后两次归案也不供述,主观恶性更大。
公诉人 张慧:除第一个案件李某被送回,其他四个导致四个稳定的家庭支离破碎,尤其是第二个案件,郭刚堂寻子二十几年,虽将孩子找回,但是自己的孩子给公安的亲笔信却表明,目前的这种状态,可以说对郭刚堂全家而言,是一种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四个孩子从没有记忆起,就在收养家庭也产生了感情,残酷的现实是四个家庭难以弥补的缺憾。《失孤》全国热映之后,对公众更是引起了对这种人贩子的深恶痛绝。虽然被害人生命权没被侵害,但是20多年的这种牵挂是最大的折磨,被剥夺的选择权,强制改变的人生轨迹是不公,与亲生父母的疏离,与买家的情感是对人性和伦理最大的伤害。
在最后陈述环节,被告人唐立霞向本案中的被害家庭表示道歉。
被告人 唐立霞:每当想起失去孩子的父母,我就感到无比的心痛和内疚,我无法恳求受害者家属的原谅,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来赎我犯下的罪。
这起案件中,两名被告人在二十多年前是怎么把郭新振拐走的?时隔二十几年后,他们又是如何落网的呢?详情>>
(总台记者 常杨 祝田夫 邹其元)